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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户籍居民就业登记手续办理

社保云 什么是社会保险】答:第一,户籍居民办理就业登记的法律依据

就业登记是依据《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居民初次就业前,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就业登记。用人单位招用居民时,应当向劳动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。”

第二,户籍居民办理就业登记的条件

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深圳市户籍居民。

第三,办理程序及需提交资料

1、深圳市户籍居民初次就业登记手续

(1)应提交资料:

①户口本;

②失业人员证;

(2)办理程序

①提交资料;

②填写《深圳市居民就业登记表》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部门签章;

③填写《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》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;

④签订劳动合同书;

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。

2、深圳市户籍员工再就业登记手续

(1)应提交的资料:《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》

(2)办理程序:

①原单位在《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》上加盖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章;

②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;

③劳动部门办理再就业登记手续。

3、全员改制手续

(1)应提交资料:

进入深圳的调令原件(工人提交劳动局发出的《员工调动通知》或《招用员工通知》;干部提交人事局发出的《调干通知书》,大学生分配提交人事局发出的《接收大、中专毕业生

介绍信》,转业干部提交《转业干部介绍信》);

(2)办理程序

①提交资料;

②填写《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》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;

③签订劳动合同书;

④劳动部门办理全员改制手续。

第四,办结时限

即时办理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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